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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第三屆金赫獎國際盃美術書畫大賽比賽辦法

初審收件日期:自2012年4月5日至2012年4月30日截止

一、主    旨

為增進國際書畫藝術文化交流,共同彰顯中華文化。並推廣藝術教育、倡導藝文風氣、鼓勵藝術創作,提升藝術創作水準,使藝術能夠從殿堂走進民間,開發潛在藝術社群,進而提昇全民美學素養,激發全民創意思維。

二、參賽資格

 

 

參賽資格

送件規格

書法

國小組

限國小1~6年級學生

四開67X35公分表示

中學組

限國中及高中職學生

直式宣紙對開
(長約130公分*寬約35公分)表示

大專社會組

限大專以上學生及社會人士

同上

國際組

凡非中華民國國籍,第一母語非使用中文之外籍人士

同上

水彩

青少年組

限國小及國高中職學生

四開畫紙 [54.5公分*39.5公分]表示,
裱裝後不得超過85×69公分

大專社會組

限大專以上學生及社會人士

對開畫紙 [79公分*54.5公分]表示,
裱裝後不得超過109×85公分

水墨

青少年組

限國小及國高中學生

限畫心四尺對開或全開長條,裱裝
卷軸不超過高210cm,寬不超過90cm

大專社會組

限大專以上學生及社會人士

油畫

不分組

3050號,裱裝完成尺寸不超過146×121公分

 

單位介紹
赫聲行一向以發揚創意文化、推廣藝術教育為主要目標,持續落實藝術美育工作,又秉持多年製作藝術教學節目的一貫宗旨,以在學習、創新、累積、突破的過程中,始終堅持以藝術淨化心靈的初衷促進藝術生活化與常民化,展現藝術領域中難得一見的旺盛活力,數年來已獲得業界高度肯定,建立良好口碑。並開辦「赫聲藝術講堂」、「兒童藝術夏令營」、「週末派對」、「大師有約」、「兩岸青年藝術寫生體驗營」等活動。

金赫獎國際盃美術書畫大賽徵件表下載 請點 » 

  • 參賽方式:分成初審及決審兩階段。(書法類採初審及現場決賽兩階段)。
    (一)初審送件及相關事項
    1. 初審送件資料如下:
      (1)報名表:詳細填寫個人背景資料。
      (2)初審送件表:初審填寫並於初審送件表上貼附作品照片。
      (3)照  片:初審之作品照片4×6吋彩色照片一張;照片務求清晰,貼附於初審送件表上。
    2. (4)光  碟:「 300dpi解析度之JPG檔案格式作品圖檔」光碟片乙片,並於光碟
      上註明作者及作品名稱。
      (5)繳費劃撥證明單:報名費用酌收工本費 300元,請郵政劃撥「戶名:赫聲行事業有限公司,帳號:19843669」。將贈送大師美術教學DVD一片。(市價1200元,領取地點請上官網查詢)
    3. 請於2012年4月5日至2012年4月30日止(以郵截為憑),將參賽作品、照片、送件表、光碟與繳費劃撥證明單,掛號郵寄或逕送至「100台北市中正區臨沂街25巷16號1樓」金赫獎國際盃美術書畫大賽活動組收,信封註明參加2012第三屆金赫獎國際盃○○類」。
    4. 報名費用:酌收工本費 300元,請郵政劃撥「戶名:赫聲行事業有限公司,帳號:19843669」。贈送美術教學DVD一片(市價1200元,領取地點請參閱本活動頁面)。
    5. 團體報名者請一件一封,資料混雜難辨者不予受理,並提供團體名冊,以利彙整。
    6. 未備齊資料或填寫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7. 初審送件所有資料概不退還,請自留備份。
    8. 每人限最多參賽二類,每類以提報一件參賽作品為限。
    9. 作品有抄襲、重作、臨摹、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或違反本簡章規定之情事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逕取消資格並公布之,三年內不得參賽。已發給之獎金與獎狀予以收回。
    10. 限兩年內之創作且不曾參加任何競賽之作品。 
  • (二)決審送件
    1. 初審與決審作品若採郵寄或運輸送件,請自行包裝安全,如受搬運或顛簸等因素導致作品受損,由作者自行負責。本單位不負包裝之責,請於運送時以瓦楞紙箱等包裝。
    2. 請將「決審作品送件表」附於入圍作品之右上角,於2012年7月20至2012年7月31日期間掛號郵寄或逕送至「100台北市中正區臨沂街25巷16號1樓」第三屆金赫獎國際盃美術書畫大賽活動組收,逾期視同放棄。
    3. 從海外投件之參賽作品,得免裱褙、免裝框,以捲筒包裝投件即可。
    4. 由兩岸評審委員依據決審送件原作品進行評審,評選金赫獎一名、銀赫獎二名、銅赫獎二名及優選獎、入選獎若干名。
    5. 作品未達決審標準,經評審委員決議,名次得予從缺。
    6. 作品未達件數標準,經評審委員決議,將取消項目組別不作決審階段評審。
    7. 初決審作品須為同一幅且不得任意加筆或修改,違者不得參加決審。
  • 比賽時程:

 

作業階段

時程

備註

初審收件(徵件)

201245日~30

報名表、初審送件表、照片
、光碟、劃撥單

初審入圍名單公佈

201255

國父紀念館與赫聲藝術現
網站並發email通知。

入圍作品送件

2012720
31

決審

大陸及海外
入圍作品送件

2012520
731

決審

書法現場決賽

2012818日上午

國父紀念館時間另行通知

頒獎典禮

2012818日晚上

得獎名單公佈

展覽

2012820
27

國父紀念館及北京
與美國等國家

作品退件時間

2012103
10

未得獎作品退件

得獎作品退件時間
(銀赫獎、銅赫獎、優選及入選獎)

2013103
10

因巡迴展覽需要

•獎勵名額: 1.各組分別頒發金赫獎一名、銀赫獎二名、銅赫獎二名及優選獎入選獎若干名,總獎勵新臺幣100萬(獎金部分需扣所得稅)。
2.金赫獎得獎者將作電視專訪,其作品曝光於電視頻道。 

 

  • 類別 
  • 組別 
  • 金赫獎(1)
  • 銀赫獎(2)
  • 銅赫獎(2)
  • 優選獎
    (若干)
  • 入選獎
    (若干)
  •  
    書法
    水墨
    水彩
     
  • 國小組 
  • 獎金三千元、
    獎品、獎狀 
  • 獎金一千五百元、獎狀獎品 
  • 獎金五百元
    獎狀 
  • 獎金二百元
    獎狀 
  • 獎狀 
  • 中學組 
  • 獎金三千元、
    獎品、獎狀 
  • 獎金一千五百元、獎狀獎品 
  • 獎金五百元
    獎狀 
  • 獎金二百元
    獎狀 
  • 獎狀 
  • 青少年組 
  • 電視專訪、獎金三千元、
    獎品、獎狀 
  • 獎金一千五百元、獎狀獎品 
  • 獎金五百元
    獎狀 
  • 獎金二百元
    獎狀 
  • 獎狀 
  • 大專社會組 
  • 電視專訪、獎金八千元、
    獎品、獎狀 
  • 獎金一千五百元、獎狀獎品 
  • 獎金五百元
    獎狀 
  • 獎金二百元
    獎狀 
  • 獎狀 
  • 國際組 
  • 電視專訪、獎金八千元、
    獎品、獎狀 
  • 獎金一千五百元、獎狀獎品 
  • 獎金五百元
    獎狀 
  • 獎金二百元
    獎狀 
  • 獎狀 
  • 油畫 
  • 不分組 
  • 電視專訪、獎金三萬元、
    獎品、獎狀 
  • 獎金五千元
    獎狀 
  • 獎金三千元
    獎狀 
  • 獎金二百元
    獎狀 
  • 獎狀 

  • 其他注意事:
    1.所有得獎之參展作品於送件後至退件期間內不得提借。
    2.主辦單位得視各場地狀況保留佈展彈性。
    3.得獎者須親自領獎,不能到場領取者須有代領人,否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4.得獎名額依得獎水準或人數增減之。
    5.金赫獎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收藏,並發收藏證明。
    6.通過決審之得獎作品者得參加展出,其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不限時間、地域與次數之研究、攝影、刊印、宣傳與展覽之權利。
    7.本章若有未盡事宜,得經主辦單位修正補充之,並隨時注意本網頁活動訊息。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媒體藝術教育推廣協會、國立國父紀念館、華視文教基金會
協辦單位-台灣青少年多元發展協會、中國書法研究院、中國孔學會、漢藝國際、
                 中國書法教育學會、中華民國書學會、中國書法學會、中華大漢書藝協會、
                 中國澹寧書法學會、中國標準草書學會、一德書會、
                 台北市中華兒童書法教育推展協會、救國團社會教育中心 。         
策劃執行-赫聲藝術現場。

洽詢專線:02-3322-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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