隸變的規律現象 作者:尹之維
壹、筆勢隸變(所謂「筆勢」,系指文字筆畫的走向而言,與文字結構無關):【必須注意的是在隸變之過程中以下九種方法常常綜合運用】
一、拉直:將字中原為曲線、弧線、圓線等,拉成直線、類直線(指撇、捺)或折線(指兩條直線或類直線的連接),用以縮短運筆之空間,使書寫更簡捷,字形更疏朗。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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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彎曲:將直線或微曲的線加以彎曲,使字勢產生平穩或視覺
效果更為美觀。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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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減化:減去原字的部分形體,使字形進一步簡化。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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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增添:為求字勢勻稱和字形美觀或區別字構,而附加簡單的筆畫(與飾筆或羨筆之意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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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延長:把字中部分線條延長,使結構更為緊湊、和諧。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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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縮短:把長線縮短,以簡化或調整運筆之空間。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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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拆斷:為求書寫時之線條更合於運筆規律及自然的節奏感,將本來黏接的線條拆散,再重新組合,使其結構疏朗而清晰。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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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連接:為求增加書寫之速度感,運用連筆的方法,使結構緊湊。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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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移位:移動字的部件位置或整體形變,使書寫更方便,字形更平穩的手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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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結構隸變(所謂「結構」是指與表音義有關之結構形變):
一、形省:將字中某個形符省去,仍未影響其原本表音或意之功能。如
(一)靁作雷,省掉二或三個「田」,仍不影響「鼓」形,原在雷中以狀其聲之意,上之「雨」為意符。
(二)麤 作塵,省掉二個「鹿」,麤原為眾鹿之意,鹿善疾走則埃土飛揚,所揚之埃土即麤,其本義作鹿行揚土也,即塵埃之稱,惟隸變省作塵,為今所用。
(三)雥作集,甲骨文從三「隹」,會群鳥之意;商代金文作雧,會群鳥在木上之意;甲骨文或西周金文有省從一「隹」者,仍能會群鳥在木上之意。
二、 聲省:形聲字的音符一般不能省,「省聲存形」就不能成為形聲字。然而在西周金文中的確已出現這類特殊現象。在省聲時,只省其聲符中的形符或部分形符,聲符 保留了下來,仍具有表音的功能。漢字由簡而繁及由繁而簡,齊頭並進;當字形繁複則省,字之形義不明,則或加形為偏旁、或加聲以別之。如
(一)桮作杯,桮本從「木」、「否」聲,把「否」聲省作「不」聲,因「口」或「曰」為分化部件。
(二)蹇字意為人跛行之貌,以「寒」為聲,省卻寒聲之下半「仌」以納入形符。
(三)炊字從「火」、「吹」省聲。吹字從「欠」從「口」,會人張口吹氣之意,故「炊」字乃省卻吹之「口」聲。
三、形增:原為象形表意字(會意字)或形聲字之字形上,再增加表意的形旁。如
(一)無為舞之初文,像人執舞具而舞蹈之形,後乃加「舛」;舞,樂也,用足相背,從舛,無聲,無之本意遂使後人不知,而加「舛」之舞乃成舞樂之專用字。
(二)莫為暮之本字。莫從「日」從「茻」,會日落草茻中之意,原是會意字;暮,日入也,乃在莫下加「日」,增形以後,形體更加繁複,但卻增強了表意功能。
(三)牽,引而前也;從牛,「ㄇ」,象引牛之縻也,玄聲。牽字「甲骨文編」及「金文編」皆未收,戰國文字作「 」 (睡虎地秦簡109),無牽牛之縻。依「說文」所析,其字於从「牛」玄聲之外,另以不成文之「ㄇ」以象牛縻,乃雜體字之屬於形聲者,則牽字為雜體字中之會 意,可別備一說。玄字,甲骨文象絲束之形,引申為微小幽遠。古文字ㄠ、玄同形。「ㄠ」,秦系文字或加橫筆為飾作「玄」,為小蒃所本。
四、聲繁:聲繁是指將聲符繁化,繁化後之聲符中包含著原字的聲符。如
(一)頟字本從頁,各聲,同額字,把「各」聲繁化為「客」聲。各字,甲骨文作 從「夂」、从「ㄩ」(坎之初文),會倒趾至坎內之意。各為ㄩ之準聲首,典籍作「格」。或作 ,則易「ㄩ」為「口」,此形變兼聲變。客字上部之「ㄇ」,像覆蓋之形,亦為聲,故形成多聲字。
(二) 字從木、尗聲; 作椒,把「尗」聲繁化為「叔」聲。「尗」字從「小」(尗豆顆粒微小)、「弋」聲,尗為弋之準聲首。叔字從「又」、尗聲。
(三)福字西周金文作「畐」,象酒罈之形。而福字,從「示」、「畐」聲,其意為祐也。金文編中有「 」字,從畐,「北」為疊加音符,疑「畐」之繁文,可參西周金文福之繁文作 。
五、形換:在隸變過程中,有部分字的形旁被意義相近或與原字相關的形旁替代。而被替代的有象形會意字,有形聲字。如
(一)在漢字中,改換某個形聲字的一個偏旁,分化出一個新的形聲字來專門表示它的某種意義的現象。如:「振」字引申而有「賑濟」的意思,亦有人認為這是「振」的本意,後來就把「振」字的「手」旁改成「貝」旁,分化出「賑」字來專門表示這種意義。
(二)由於簡化等原因,有些形聲字被改成表意字。如: 字」甲骨文作 ,從「人」、從「倒舌」、從「酉」,會以舌歠酒之意。「飲」之初文。西周金文作 ,倒舌省變為「亼」形,已有聲化趨勢。春秋金文作 ,已聲化為从「今」得聲。商代本是會意字,西周時形體發生訛變,被聲化為形聲字,作 ,春秋時又用形旁「食」取代了「酓」,成為新的會意字「飲」。
(三)背字,脊也,從「肉」、北聲。背字「甲骨文編」及「金文編」皆未收。「北」為背之本字,從二人相背之行以示其為背,後「北」字為北方之假借義所專,遂別造從「肉」、北聲之「背」以誌其本意。
六、聲換:隸變時,把形聲字的聲符調換,所產生的字。如
(一) 作歱,把「童」聲換成「重」聲。童字金文作 從「辛」、從「目」,會以刑具刺目之意;重聲。或作 加土繁化,省重為東。戰國文字或省目作 ,或省重作 。「重」字,西周金文作 ,從「人」、從「東」,會人負囊橐承重之意。東亦聲。春秋金文作 ,加土旁繁化。因二字皆有從「東」之聲,故而互換。
(二)糧作粮,把「量」聲換成「良」聲。西周金文作 ,以為象量器之形,即「量」字初文,故而互換。
(三) 作臀,把「隼」聲換成「殿」聲。隼( ),屬端紐,隹聲;從隹(甲骨文作 ,象短尾鳥之形,與鳥字相對而言。從鳥,鳥亦聲,隹和鳥均屬端紐,隹為鳥之準聲首。),下加圓點或短橫為分化符號,其短橫或與豎筆演變為厹旁,遂作 ,或省簡作 ,可知隹和隼為一字之分化;隼作 、 ,隹作 、 ,所加圓點或短橫位置不同,應予區別。殿,從殳、 (同殿)聲,ㄕ下「 」旁形變作典旁,屬聲化;殿、典均屬脂部。 金文作 ,從丌、從ㄕ,會臀部位置之意,臀之初文,臀為上體之下基,故從丌。戰國文字或加爪繁化,或加典為音符(秦文字)。 , 或從肉、隼; , 或從骨、殿聲,故而互換。
七、把象形表意部件改成聲符:有些象形表意的字,其形體在隸變過程中發生了某些變化,寫字的人因勢利導,便改成了聲符。如
(一)羞,甲骨文從又、從羊,會以手持羊進獻之意;小篆訛變,把會意字的部件「又」,改作「丑」,成為聲符。
(二)恥,小篆從心、耳聲,本義作「辱」解;在隸變中因「心」與「止」形近,且「止」又與「恥」音近,於是將意符「心」改成「止」,把「耻」變成了一個雙聲字。
參、漢字在音、義相近或相同的兩個或多個字之情況下都可以互相代替,因漢字的構造特點是象形,故而使字之筆畫增減產生很大餘地,即一字多形的異體現象,根據古文字學之研究,經常可互換之偏旁約有十組:
一、表示與腳之意義有關:如ㄔ、止、辶、走、足等。
二、表示與口腔之意義有關:如口、言、音、欠等。
三、表示與人體外形之意義有關:如人、女、辶、走、足等。
四、表示與人體內部之意義有關:如月(肉旁)、骨、血等。
五、表示與器皿之意義有關:如鼎、鬲、皿、缶等。
六、表示與鳥類之意義有關:如鳥、隹等。
七、表示與土石建築物之意義有關:如土、山、阜(在左)、邑(在右)、广、 等。
八、表示與庄稼之意義有關:如禾、米、黍等。
九、表示與衣物之意義有關:如巾、衣、革、系等。
十、表示與毛髮之意義有關:如毛、髟等。
肆、隸定之意義:用隸書平直方折的筆畫來寫篆書結構,而不簡省筆畫,但字形體勢略有變異之稱,其字雖隸而猶古也,故曰:「隸古」,指隸定文字,為「秦隸」書體;後世又將以楷書之筆畫寫篆書的結構亦稱「隸定」。
草 書 法 則 簡 介 作者:尹之維
壹、源變篆隸:
一、從篆變而來:急就之體,蓋出於篆,章草草法從草篆脫形而出,故帶有篆書之基因。如
(一)歸字,章草作「 」,其左旁寫法乃從古篆(金文)「 」,而非 「 」 ;居延漢簡中,歸字即作「 」 或「 」,其草寫便如「 」,故說其從隸亦可。與字在戰國郭店楚簡或石鼓文中皆可見其草法源頭。
(二)慶字,章草作「 」,其上作「 」而非「广」,乃從鹿頭之寫法而成;塵字亦同。
二、從隸變而來:章草從隸,乃因其本為隸之捷,即是隸草或草隸;部分是從古隸,約定俗成而沿用。如
(一)字之上部從「竹」、「艹」草符方法不分;左旁「白」、「日」寫法不分等,概皆從隸而得。
(二)懮或憂字,章草作「 」,是從古隸「 」蛻變而成。
貳、以直代曲:以直線代替橫或斜線,將其拉直以利書寫。
一、行字,是典型之例,草法成為兩條直線。
二、愛字,草作「 」;幸字,草作「 」,皆是將其中間部位拉直。
參、減省法則:即是將字中某些筆畫或結構省減而成。
一、省上部:如密「 」,等「 」,即省去上部「宀」、「竹」頭。
二、省左存右:如南「 」、擊「 」等,減省左部。
三、省右存左:如峙「 」、恐「 」等,減省右部。
四、省左右:如承「 」、發「 」等,保存中間,惟此種省法較不易領悟。
五、省中部:如飛「 」、堂「 」、麗「 」等,保留上下而減省中部筆畫。
六、省下部:如急「 」、臘「 」、具「 」等,減省下部筆畫。
肆、改變筆順:改變原來的筆畫位置和相互關係,產生另一種表達形式,以利於草寫線條的連接,和結構的綿密。
一、改變的筆畫最常發生在豎筆的表現上,主要是為減短線條書寫的長度,以利快速行筆,並增加結構的緊密性。如:即「 」、年「 」等,將其長直線變短處理。
二、改易筆畫的關係位置,以利於連筆草寫。如:聖「 」、野「 」、左「 」、曲「 」等。
伍、挪移位置:將字中原本之部分位置移動到它處,以利結構之變化處理。
一、左右互易:如鵝「 」、韜「 」等,左右不相犯,字構緊密而又舒展。
二、內外移動:如茶「 」、包「 」、岱「 」等,使字體更加舒展、突出或化輕揚為收斂。
三、左右上下移動:如慚「 」、桃「 」、賦「 」、辭「 」、然「 」、金「 」等,在離合與移位並用中,使字構產生新貌與對比關係。
陸、點符借代:運用「點」或「符號」等簡單之筆畫來代表複雜之筆畫,使書寫更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