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第三屆金赫獎國際盃美術書畫大賽比賽辦法
初審收件日期:自2012年4月5日至2012年4月30日截止
一、主 旨
為增進國際書畫藝術文化交流,共同彰顯中華文化。並推廣藝術教育、倡導藝文風氣、鼓勵藝術創作,提升藝術創作水準,使藝術能夠從殿堂走進民間,開發潛在藝術社群,進而提昇全民美學素養,激發全民創意思維。
二、參賽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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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資格 |
送件規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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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 |
國小組 |
限國小1~6年級學生 |
四開67X35公分表示 |
中學組 |
限國中及高中職學生 |
直式宣紙對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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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社會組 |
限大專以上學生及社會人士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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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組 |
凡非中華民國國籍,第一母語非使用中文之外籍人士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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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彩 |
青少年組 |
限國小及國高中職學生 |
四開畫紙 [約54.5公分*39.5公分]表示, |
大專社會組 |
限大專以上學生及社會人士 |
對開畫紙 [約79公分*54.5公分]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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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墨 |
青少年組 |
限國小及國高中學生 |
限畫心四尺對開或全開長條,裱裝 |
大專社會組 |
限大專以上學生及社會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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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畫 |
不分組 |
30~50號,裱裝完成尺寸不超過146×121公分 |
單位介紹
赫聲行一向以發揚創意文化、推廣藝術教育為主要目標,持續落實藝術美育工作,又秉持多年製作藝術教學節目的一貫宗旨,以在學習、創新、累積、突破的過程中,始終堅持以藝術淨化心靈的初衷促進藝術生活化與常民化,展現藝術領域中難得一見的旺盛活力,數年來已獲得業界高度肯定,建立良好口碑。並開辦「赫聲藝術講堂」、「兒童藝術夏令營」、「週末派對」、「大師有約」、「兩岸青年藝術寫生體驗營」等活動。
金赫獎國際盃美術書畫大賽徵件表下載 請點 »
- 參賽方式:分成初審及決審兩階段。(書法類採初審及現場決賽兩階段)。
(一)初審送件及相關事項
- 初審送件資料如下:
(1)報名表:詳細填寫個人背景資料。
(2)初審送件表:初審填寫並於初審送件表上貼附作品照片。
(3)照 片:初審之作品照片4×6吋彩色照片一張;照片務求清晰,貼附於初審送件表上。 - (4)光 碟:「 300dpi解析度之JPG檔案格式作品圖檔」光碟片乙片,並於光碟
上註明作者及作品名稱。
(5)繳費劃撥證明單:報名費用酌收工本費 300元,請郵政劃撥「戶名:赫聲行事業有限公司,帳號:19843669」。將贈送大師美術教學DVD一片。(市價1200元,領取地點請上官網查詢) - 請於2012年4月5日至2012年4月30日止(以郵截為憑),將參賽作品、照片、送件表、光碟與繳費劃撥證明單,掛號郵寄或逕送至「100台北市中正區臨沂街25巷16號1樓」金赫獎國際盃美術書畫大賽活動組收,信封註明參加2012第三屆金赫獎國際盃○○類」。
- 報名費用:酌收工本費 300元,請郵政劃撥「戶名:赫聲行事業有限公司,帳號:19843669」。贈送美術教學DVD一片(市價1200元,領取地點請參閱本活動頁面)。
- 團體報名者請一件一封,資料混雜難辨者不予受理,並提供團體名冊,以利彙整。
- 未備齊資料或填寫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 初審送件所有資料概不退還,請自留備份。
- 每人限最多參賽二類,每類以提報一件參賽作品為限。
- 作品有抄襲、重作、臨摹、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或違反本簡章規定之情事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逕取消資格並公布之,三年內不得參賽。已發給之獎金與獎狀予以收回。
- 限兩年內之創作且不曾參加任何競賽之作品。
- (二)決審送件
- 初審與決審作品若採郵寄或運輸送件,請自行包裝安全,如受搬運或顛簸等因素導致作品受損,由作者自行負責。本單位不負包裝之責,請於運送時以瓦楞紙箱等包裝。
- 請將「決審作品送件表」附於入圍作品之右上角,於2012年7月20至2012年7月31日期間掛號郵寄或逕送至「100台北市中正區臨沂街25巷16號1樓」第三屆金赫獎國際盃美術書畫大賽活動組收,逾期視同放棄。
- 從海外投件之參賽作品,得免裱褙、免裝框,以捲筒包裝投件即可。
- 由兩岸評審委員依據決審送件原作品進行評審,評選金赫獎一名、銀赫獎二名、銅赫獎二名及優選獎、入選獎若干名。
- 作品未達決審標準,經評審委員決議,名次得予從缺。
- 作品未達件數標準,經評審委員決議,將取消項目組別不作決審階段評審。
- 初決審作品須為同一幅且不得任意加筆或修改,違者不得參加決審。
- 比賽時程:
作業階段 |
時程 |
備註 |
初審收件(徵件) |
2012年4月5日~30日 |
報名表、初審送件表、照片 |
初審入圍名單公佈 |
2012年5月5日 |
國父紀念館與赫聲藝術現 |
入圍作品送件 |
2012年7月20日 |
決審 |
大陸及海外 |
2012年5月20日 |
決審 |
書法現場決賽 |
2012年8月18日上午 |
國父紀念館時間另行通知 |
頒獎典禮 |
2012年8月18日晚上 |
得獎名單公佈 |
展覽 |
2012年8月20日 |
國父紀念館及北京 |
作品退件時間 |
2012年10月3日 |
未得獎作品退件 |
得獎作品退件時間 |
2013年10月3日 |
因巡迴展覽需要 |
•獎勵名額: 1.各組分別頒發金赫獎一名、銀赫獎二名、銅赫獎二名及優選獎入選獎若干名,總獎勵新臺幣100萬(獎金部分需扣所得稅)。
2.金赫獎得獎者將作電視專訪,其作品曝光於電視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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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注意事:
1.所有得獎之參展作品於送件後至退件期間內不得提借。
2.主辦單位得視各場地狀況保留佈展彈性。
3.得獎者須親自領獎,不能到場領取者須有代領人,否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4.得獎名額依得獎水準或人數增減之。
5.金赫獎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收藏,並發收藏證明。
6.通過決審之得獎作品者得參加展出,其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不限時間、地域與次數之研究、攝影、刊印、宣傳與展覽之權利。
7.本章若有未盡事宜,得經主辦單位修正補充之,並隨時注意本網頁活動訊息。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媒體藝術教育推廣協會、國立國父紀念館、華視文教基金會
協辦單位-台灣青少年多元發展協會、中國書法研究院、中國孔學會、漢藝國際、
中國書法教育學會、中華民國書學會、中國書法學會、中華大漢書藝協會、
中國澹寧書法學會、中國標準草書學會、一德書會、
台北市中華兒童書法教育推展協會、救國團社會教育中心 。
策劃執行-赫聲藝術現場。
洽詢專線:02-3322-2288